[公告] Pixnet 好友申請方法&我感

關於部落格好友觀賞文章的設定,我想在這一篇文章中說明一下好了。

PIXNET的「好友設定」跟無名小站不一樣,新站(Pixnet)的好友設法是要經過「申請」>「審核」這樣的步驟,舉例說明:假設今天艾瑪想要加入TSUBASA的好友名單,

  • 艾瑪這邊的動作是「申請」:

1) 首先,我必須先註冊PIXNET,
2) 接著到艾瑪的「社群管理」中的「好友申請」,
3) 然後在 [欲申請對方帳號] 的地方,輸入TSUBASA,按下 [申請]。

  • 被申請人TSUBASA那邊是「審核」:

1) TSUBASA會在好友授權」的這一頁,接受到艾瑪的好友請求。
2) 接著TSUBASA要做的事情就是在「好友授權」這一頁按下「同意」。

上面這些流程都做了,即可完成好友授權,也就是艾瑪會在TSUBASA的好友名單中。

所以,若想要加入PIXNET好友的朋友,請按照上述方式申請喔。

 

這樣子的流程是比較符合好友申請的流程:申請 > 授權。這樣一來,申請的人和被請求加入的人,兩方都能接受到訊息。 This does make sense!

另外,加入好友只有幾個不成文的習慣,首先,好友可能是我現實生活中的朋友、同學等,或者你的ID必須被我認識,再來,你可能要有部落格讓我也有機會從不認識到認識你。就這麼簡單!我不喜歡只是為了想看我鎖密碼文章而來申請好友的請求,也請大家務必見諒。

 

 

[照片說明] 2006.12.13@台東米勒髮型設計,試用AV模式、手動對焦的玩具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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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艾瑪 | amarylliss

台灣第一位全職旅遊部落客受邀出國旅遊超過百次(受邀列表),1996年起於台大椰林BBS自助旅行版(Tour Abroad)發表旅遊心得並擔任版主,2000年起於明日報/ANYWAY旅遊網分享旅遊心得,2003年起任艾瑪隨處走走部落格格主至今,從無名小站至痞客邦,目前回歸個人部落格持續經營;更詳細網路書寫歷史請參考關於我聯繫、合作或邀約請聯繫:[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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