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自用住宅申請期限 每年9/22

今天是 9/22。有什麼重要呢?嗯嗯,這是「申請自用住宅」每年的最後期限。

自己或者配偶沒有房子的,可以自動忽略這一篇文章。如果即將買房子或者已經有自己的房子的朋友,就一定要注意這個消息。其實去年我就想要寫這篇文章了,不過去年的這個時候剛好是我出發去曙光號的日子,趕得要命,所以沒有把這個重要消息發佈出來。

簡單說,這就是「地價稅優惠」的申請。

一般住宅的房屋稅率是地價稅率10/1000 (千分之十),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的標準,則稅金立刻打兩折變成 2/1000(千分之二)。五倍的價差,不想省的人肯定是大富翁。

申請非常簡單,只要帶著

  1.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全戶就是本人、配偶、小孩一整家人若在不同戶籍就要全都有戶口名簿影本)。
  2. 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3. 自用住宅申請書(在稅捐處可以領取)。

填好之後送件就完成申請。

但是要注意的是:配偶雙方申請自用住宅只能以「一處」為限。也就是假設今天我和TSUBASA各有一間房子的話,就只有一個地方可以申請自用住宅,聰明的一定知道申請房價高的就對了。但是也有其他辦法可以讓夫妻雙方的房子都申請自用住宅,那就是只要夫妻雙方有父母設籍在房屋所在地就可以兩處都申請。

有房子的你、你、你,還有你,應該都申請好了吧?今天是最後一天喔!如果今天之前沒有辦好,你又要被多收五倍的房屋稅喔!快點去申請吧。

 

寫這篇文章讓我想到「看得懂英文免費,看不懂五十。」的故事。那就是說,如果你的消息靈通一點,省錢都是應該的,如果你不注意這些消息,冤大頭花錢花得多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政府實在應該在這種期限到之前請鄰長或者里長廣播或發傳單,不然一堆人冤枉繳了一堆稅金都不自知哩!

喔,對了,我去申請的時候,遇到一位醫師友人,他的房子 85 年就買了,被多抽了十年 10/1000 的稅率,後來才去申請,他說:「我以為只要是自己住的,就是自用住宅了,沒想到還要申請!?」所以,大家一定要記得去申請喔。

 

(對不起大家,我應該昨天就先寫這篇文章的。)

 

31 thoughts on “[分享] 自用住宅申請期限 每年9/22”

  1. 這資訊很實用耶^^
    不過我得確定一下我申請了沒~
    唉…省錢可真不容易,要隨時注意大小資訊呢~
    謝謝艾瑪分享^^

  2. 提醒一下,自用住宅不是「自己住的就算是自用住宅喔」!
    要申請才算喔!

    這也是我這篇文章的目的所在啦 …

  3. ★ Gina
    > 每年都要申請嗎?

    不用,只要申請過就可以了。

    ★ 屎粒
    我有點不太瞭解你的問題
    不過我又多加了兩個連結在文章中
    你可以問問看

    ★ To all
    今年來不及也沒關係
    一定要記得去申請
    因為申請過之後 明天會自動適用..

  4. 之前已申請核定,用途未變更者,可免再申請!
    可以參考http://www.nttb.gov.tw/pdfform/0401.pdf#search=%22%E8%8
    7%AA%E7%94%A8%E4%BD%8F%E5%AE%85%22

  5. 那我補充一下….
    何謂自用住宅勒…就是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用
    也就是除了可以用土地所有權人的名字去申請外…
    他的配偶跟直系親屬(包括父母與小孩)都可以申請喔..
    而辦竣戶籍登記就是你把你的戶籍遷入你要辦理的房屋裡喔
    當然最重要的是除了上面艾瑪說的要自己"主動"申請外
    還要你的房子沒有出租或是做店面使用
    當然現在的市政很方便了….再你填寫"地價稅"自用住宅申請書的同時
    你的"房屋稅"也會同時幫你變更喔…
    所以你家的一樓是當店面的而二樓以上是做住家的
    稅捐機關就會依營業或住家使用來分別計算你的房屋稅喔

  6. 另外提醒大家喔…
    像有些人的住家是獨棟的…
    一樓做店面使用…而騎樓勒…
    停摩托車或是給行人走路使用吧…
    這個騎樓可是可以申請"免稅"喔…..
    是免稅喔…也就是不用繳錢….
    而且也是要"主動"申請的喔….

  7. 厄~可惡
    看到你這一篇我才想起來
    我竟然沒有申請><
    吼 只好等明年了

  8. 我還是不太懂,如果繳費收據金融是住家 那就是算自用住宅了嗎?

  9. 這訊息真是太實用了!!
    現在雖然沒有自己的房子
    以後就會記得申請減稅囉!!

    感謝分享!!

    Miffy

  10. 現在看起來是一頭霧水
    但不久的將來 房子買了之後
    呵 不懂也得去弄懂啦
    艾瑪寫這篇 真有用哩~~
    至少 來不及的人 明年都來得及啦~

    emma

  11. 如果房子是透過仲介購買的話,
    辦過過戶時,好心的仲介代書就會提醒屋主去辦自用住宅,
    我們家的房屋稅就從六千多變成一千多,
    真的差很多!

  12. 大姊,聽艾瑪媽說妳在戶政事務所引起不小騷動,就因為妳那白皙到不行的皮膚!呵呵,
    那是我到中壢和gaga聽見的第一趣事!

  13. 哈哈哈! 沒想到我老媽那廣播站
    傳消息還傳得真快!
    不愧是作鄰長的啊 … 哈哈哈~

  14. 唉, 我這個阿呆, 去年就被課一次昂貴的房屋稅了,
    一直想著要去申請為自用住宅,
    卻遲遲沒有行動, 今天看到艾瑪的分享,
    才知道又過期了 >"<

  15. 我跟樓上的一樣
    更慘的是連今年也算進去已是第三年了
    今年我有特別想起這件事
    但我一直以為是9月底….

  16. 今天才熊熊看到這篇
    雖然已經來不及申請了
    感謝你提供的資訊唷!
    打包帶走囉~

  17. 你說的是地價稅,不是房屋稅啦!房屋稅如果是自用就是1.2/100
    沒有分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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