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行人優先。尊重行人


Photo by amarylliss@Stone-Chin, Chung-li

兩三年前,在補習班坐鎮的一個夜裡,我書寫著巴里島遊記,然後PO上椰林自助旅行版,接著想要將他繼續發表在明日報時,我看到了這個新聞站台「 依然有夢 讓愛傳出去 」。

如果你還有那麼一點點惻隱之心,如果你在人間還有親人朋友,依然有夢 讓愛傳出去中的文章是看得讓人心裡頭有一陣一陣刺痛的感覺襲來,而不自主地流下淚來。

 

前陣子,在摘錄好文時,剛好有朋友推薦了

讓愛傳出去,行人優先 伯軒媽媽的部落格

這兩個部落格,我一看,啊!這不就是那個媽媽嗎?他也寫了部落格!

 

12/17 那個週六,在智邦的美食同樂會中,前半段的分享結束後,在咖啡交誼廳中一位看起來幹練的媽媽,笑著對我打招呼,接著遞上她的名片給我,跟我說很謝謝我摘錄她的文章。這網路世界真的小,就這樣遇見了曾經讀過她無數思子文章的作者「伯軒媽媽」。

在短暫的十幾二十分鐘裡,迴紋針學姊、我和伯軒媽媽聊了一些關於行人優先的觀念。除了非常佩服伯軒媽媽對所有行人所做的努力之外,也嘆力量凝聚的困難。很多事情要使政府立法看見其重要性之前,都需要非常長期的努力,在這些努力的背後,總是有一些「傻子」,像推動強制責任險的柯媽媽,像是伯軒媽媽周利妠。

行人優先是一個立意非常好的觀念,所有人都可能是行人的角色,而在充滿了危險的路上, 一不留神有可能就發生了意外。學校老師、人父人母、大家都應該來提倡這個保護每個人的理念,尊重、禮讓行人,若還有能力,串連此念讓有關當局能夠重視進而改善不完備的人行道。

伯軒媽媽有這樣的理想,希望每個行人走在路上都能平平安安,機車汽車公車駕駛能夠給相對弱勢的行人多一點禮讓。這些其實都是考駕照時大家同意並且圈選出正確答案的簡單想法,但是,真正上路之後,有多少人奉行不悖?期待伯軒媽媽的行人優先路權理想能夠在大家的幫助之下早日實現。

 

12 thoughts on “[分享] 行人優先。尊重行人”

  1. 那天在報紙上有一篇伯軒媽媽的專題
    同樣身為母親的我,一樣感同身受
    誰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順利長大
    不過他把對兒子的這份心化成大愛
    真的很令人敬佩

  2. 台灣這方便的確需要好好努力
    看看美國.看看鄰近的日本
    行人優先…對他們而言這是生活上基本的修養
    而不需要"推動"!!!

  3. 令人欽佩的偉大母親,
    化悲憤為力量!
    盼望禮讓行人、行人優先,
    不是口號,而是行為~~

  4. 我也相信他的愛可以感動很多人
    我可能是比較怕死的,所以騎車過馬路都還蠻注意交通號誌的
    不過自從學會騎車
    從行人也變成駕駛人的身分以後
    我發現很多行人好像都在表演自己的過馬路招術有多行
    甚至還有突然闖出來的
    我想除了駕駛人需要多留意之外
    行人也應該尊重一下守法的駕駛人
    畢竟現在台灣的法律,不管怎麼樣,撞到人就是車的錯。

  5. HI,艾瑪:
    在這裡閱讀妳的文章許久,也促使我開始寫網誌,看到你這篇
    文章真是感觸良多,尤其昨天回家時看到一位闖紅燈的騎士
    差點撞到一位行人,令人捏了把冷汗,還好沒事.真希望大家都
    能遵守交通規則.

  6. 讓愛傳出去
    這句話讓我想到一部感人的電影
    有機會可以去看看喔
    我想艾碼會喜歡的
    很感謝伯軒的媽媽這麼付出
    有她的存在,我們感受到人間有愛

  7. 行人優先
    這個在台灣我想還要推行的10年吧
    在歐洲…尤其是瑞士等先進國家
    這種行人優先的觀念..讓我可以很舒服的旅行
    希望台灣也可以變成這樣可以讓人舒服旅行的國家..

  8. 台灣的道路設計都是為開車族所設計的,行人的權利呢?騎腳踏車的人
    的權利呢?有時候想散散步竟然找不到地方,希望那一天台灣每一條道
    路都可以安心的漫步

  9. 別說過馬路了, 連騎樓都高高低低, 走路的人都會不小心摔倒了, 殘障的
    人又怎麼自己出門呢? 我跟我家那隻回去的時候, 他對台灣的騎樓不
    平, 有高高低低覺得很好奇, 好幾次差點摔倒後, 好奇的問我, 台灣的騎
    樓沒有人摔倒去告過嗎? 在美國早就被告死了…

    我回去的時候, 看到行人再走, 車子不停的逼近的時候, 我其實很想站到
    他的車前, 兩手重拍在他的 engine cover 那邊怒吼, 你趕什麼趕阿, 不
    過台北的交通規則感覺也好像參考用的…

  10. 去年從加拿大回去時,雖然我只待在加拿大一年,就覺得很不習慣台
    灣的交通了,看到婆婆開車不禮讓行人時,心裡真是難受。在加拿
    大,只要是行人道(有些沒有紅綠燈,但會註明行人穿越道),行人
    按了燈,車一定要停下來。不是每個人都有車開,但每個人都會是行
    人,所以,行人的權力是最大的。但另一方面,如果行人不是走在穿
    越道上,隨意穿越馬路,被車撞了,車主還有權力告他造成車子的損
    傷。反觀台灣,車子不讓行人,行人也常隨意穿越馬路,每個人都要
    有眼觀四面的能力,真的是讓人很提心吊膽。台灣真的是要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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