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不到十分鐘,看到這一整排紅通通的草莓糖葫蘆,我食道中的食物高度立刻從嘴邊下降五公分,完全禁不起這紅色的誘惑和糖衣中透過空氣傳給我的甜蜜感,
我˙一˙定˙要˙吃˙這˙個!!
老公問我:「你確定?你不是爆破了?」
我:「不管了,就算爆破我也要吃一串。」
這裡的草莓糖葫蘆給的一點都不小氣,不會隨便拿爛爛的草莓來裹糖衣,每一顆吃起來味道都還不錯,而且,終於在這一天我悟出「最下面那顆糖葫蘆採用蕃茄而不是草莓」的道理。原本我都覺得商人魚目混珠,明明一串要有五個草莓,他們卻都只有放四個,最下面那個是蕃茄,是這樣比較省成本嗎?
喔~應該不是吧!應該是因為草莓插在竹籤上很容易往下掉,所以最下面用一個摩擦力會大一點的蕃茄來頂替,顏色相近,看起來比較妥當。
這串草莓糖葫蘆中間還用蜜餞當阻隔,而且糖衣裹得很好,我很喜歡。我吃過有些糖衣非常非常薄的糖葫蘆,好沒誠意!還好這個不會,而且一串30兩串50,不算貴,如果早點吃到這一攤,我有可能吃兩串喔!:P
吃糖葫蘆最怕就是糖慢慢融化紅色的糖會滴到手上,黏搭搭的。還好貼心的小姐賣給我們的時候,幫我們附上一張面紙,方便吃又可以擦著手,也不怕糖會滴到手,吃起來特別有味,人情味。
吃完草莓糖葫蘆,我們也準備要回飯店了,老公買了一樣回去飯店配電視。我還在盤算要帶什麼的時候,他已經鎖定目標買下棺材板…
不過這個棺材板是我們當天唯一沒有吃下肚的東西,原因是「爆破」!我們兩個都爆破了,就算回到飯店,也只能把他擱在一旁,根本沒有辦法再把他吃下去,最後只能把他再從飯店帶走…
…
第一攤爆漿豬排 50
第一攤印度拉茶 40
第三攤烤小卷30
第四攤港式魚蛋x2=40
第五攤旗魚黑輪x2=20
第六攤立體雞蛋糕 30
第七攤杏仁茶+油條 45
第八攤豬肉沙爹 30
第九攤草莓糖葫蘆x2=50
第十攤棺材板 40十攤累積:50+40+30+40+20+30+45+30+50+40=37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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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艾瑪 | amarylliss 台灣第一位全職旅遊部落客受邀出國旅遊超過百次(受邀列表),1996年起於台大椰林BBS自助旅行版(Tour Abroad)發表旅遊心得並擔任版主,2000年起於明日報/ANYWAY旅遊網分享旅遊心得,2003年起任艾瑪隨處走走部落格格主至今,從無名小站至痞客邦,目前回歸個人部落格持續經營;更詳細網路書寫歷史請參考關於我。聯繫、合作或邀約請聯繫:[email protected] |
天呀,你們真的一個晚上吃了這麼多,我光看,看到沙爹,都覺得很撐了,難怪妳要用爆破來形容!
棺材板…
非常之熱量高的食物阿
而且我本身沒那麼喜歡吃><
對於草莓糖葫蘆 我小時候就很喜歡了
哇嗚….利害 一個晚上可以吃那麼多
不過也真的是大爆破了…XD
有一次 我跟我老公去士林夜市接力
到第三攤就爆破了….哈哈….
散景很棒耶!
我也很愛吃糖葫蘆和草莓,尤其兩者結合之後
但也常吃到魚目混珠的草莓
那時就會有一種花錢找罪受的感結了= ="
可以用新鮮草莓來作真的很有良心~呵呵
看到艾瑪把十攤表列出來
有一種"爽快"的feel
想起有一回在台南老街也是吃吃走走
忘了吃幾攤
但就玩到好似節目"食字路口"
逛夜市的好玩就是…
爆到很難過了 卻又出現一味很想吃的美食
所以
每一攤就吃一口就好了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