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 拒絕新聞殺人

剛才,看了一篇不知道要笑還是要哭的東森新聞,這一台新聞一直以來都是我和老公找笑點的新聞台,現在看到這一篇雖然也沒有很意外,不過因為太有笑點了,所以一定要貼出來給大家同樂。(新聞在最下方)

這篇文章,我想表達幾點長期看新聞媒體的心聲(不滿?),雖然我知道要改變這種變質的新聞生態非常困難,但是,還是說一下吧。

就拿這次藝人與毒品的事件來說,我非常不贊同這種「一有風聲就立刻定罪、大肆報導」的新聞方式。大多時候,新聞都是禍害,還沒有發生的事情,或者還不瞭解事實真相的時候,媒體就開始當起包青天或者全知全能的第三隻眼,講得好像煞有其事的樣子。這些藝人真的非常倒楣!我也不瞭解他們到底有沒有涉案,但是我覺得不應該在事情都沒有明朗的時候就上新聞,這是什麼公共利益嗎?還是因為這些人名很有新聞價值?一旦這種負面新聞渲染出來,傷害就造成了,如果最後事實真相是他們並沒有涉案,請問誰要彌補這些傷害?

同樣的事情一再發生,從涂醒哲(前衛生署長)被李姓立委抹黑的舔耳事件到後來陳致中的生子事件,這些跟所謂的「爆料文化」脫不了關係,真想一槍斃了那種唯恐天下不亂的豬頭立委。事情都不做、法案都不審、民生問題都不幫忙人民解決,整天只知道在那邊白癡爆料,真是夠了!

我相信新聞從業人員比我們這些行外人更清楚上面的道理,只是他們做不到。因為新聞價值並不是建立在公眾利益上頭,而是「收視率」,收視率來決定新聞性。這些被當成「新聞牛肉」生宰活割的人,今天是藝人,明天有可能是你我,受害者不是只有那些藝人,平民百姓的眼淚和血汗一樣有新聞利用價值。

對於這樣的手法,難道不能改變一下嗎?難道不能等到一切都確定了,司法程序都走完了,覺得有必要公告大眾時再去報導嗎?為什麼要在一切事件都還沒有釐清之前,就先為這些人貼標籤呢?要把人抹黑很快,但是又有誰在還他清白時大肆報導呢?(再三嘆!)

最近一些電視台都有專輯新聞製作,像是拉法葉案的深入剖析,我就還蠻喜歡看這種專題新聞的,反倒是每個小時花半小時在不斷重複的選戰報導,讓我覺得反覆得很噁心。

車翻了,新聞也只是這兩三天在專心這個議題,會不會有人真正實際深入去瞭解大客車的問題?我想不用幾天,鋒頭過了,一切又回歸台灣人遺忘的本色,會當作一切都沒有發生過。這些問題難道以前沒有發生過嗎?當然有。誰在乎?(唉~寫著寫著都難過了起來)林靖娟老師的火燒車事件之後,現在有人持續關注兒童所搭的車子安全嗎?太多例子了,所以每次看新聞時,都為台灣的環境惋惜,很希望看到有哪些媒體能不隨著流行追SNG,而是深入台灣鄉里去深入發掘問題發揮媒體監督的能量。或許這就是發現新台灣、非凡美食探索等節目之所以這麼受歡迎的原因吧?!

廢話不多說,來看笑話吧… …

YAHOO 應該是吃ETtoday 的RSS,所以連播了這一則新聞(據說在我寫文章時這篇文章下架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208/17/7qst.html

大麻案/到案說明 方順吉:願配合驗尿示清白(記者:實習記者莫祥珍/綜合報導)

藝人涉嫌吸食大麻案件,今(8日)早藝人方順吉現身中和分局,他一派輕鬆亮相,表示昨天不能前來,是在高雄幫忙輔選,對於檢警驗尿、偵詢等相關程序,他說自己將完全配合。

以「好小子」走紅影壇的方順吉(本名顏正國),4歲開始演戲,演紅了「好小子」系列電影,讓他年紀輕輕就坐享名利,但也因為太早接觸演藝圈這個複雜環境,讓他誤入歧途,13歲開始就因為偷車以及竊盜不斷接受管訓,27歲就有毒品、竊盜、傷害、槍砲等多項前科,2001年更因為涉嫌擄人勒索案,被以死刑起訴,最後被判15年重刑定讞,震驚了社會以及演藝圈看著他成長的前輩。

今年1月方順吉捲入包小伯被毆案及持有大麻被警方逮捕,雖然3月份在神明面前發誓不再碰毒品,但方順吉7月又因高雄市警方擴大臨檢,查獲他和他的朋友在KTV攜帶K他命等毒品,和毒品一直脫不了關係。這回又涉及演藝圈大麻風波,方順吉直喊冤枉,並強調將完全配合檢警驗尿,以示清白。
 

 

而這篇新聞顯然是抄襲下面這篇文章,而且還沒搞清楚地亂抄:

http://www.ettoday.com/2006/01/28/11184-1898521.htm

 

 

記者啊,記者….

套一句這篇文章中的話語:

http://www.wretch.cc/blog/cutefaye1218&article_id=9459013

讓媒體工作者知道
民眾不是每天在看他們演八點檔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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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艾瑪 | amarylliss

台灣第一位全職旅遊部落客受邀出國旅遊超過百次(受邀列表),1996年起於台大椰林BBS自助旅行版(Tour Abroad)發表旅遊心得並擔任版主,2000年起於明日報/ANYWAY旅遊網分享旅遊心得,2003年起任艾瑪隨處走走部落格格主至今,從無名小站至痞客邦,目前回歸個人部落格持續經營;更詳細網路書寫歷史請參考關於我聯繫、合作或邀約請聯繫:[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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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thoughts on “[呼籲] 拒絕新聞殺人”

  1. 艾瑪您好,
    我一向對台灣的媒體素質低落感到失望,希望正確的觀念可以被更廣泛的傳達,故想引用您的文章放在我自己的部落格中,希望可以影響更多人。
    Kellychang

  2. 看來現在全台灣對媒體亂象感到反感
    並且起來發起運動的朋友越來越多了
    我最近在發起一項運動
    "讓部落格取代腐爛的媒體"
    http://mpwright.blog53.fc2.com/blog-entry-74.html#more
    希望大家都能來參與~!!!^^
    p.s剛剛在無名搜尋有關"媒體"2個字的相關文章
    沒想到…都是如同你這篇一樣…
    都是在批判台灣媒體的文章…
    看來…台灣的媒體已經變成一種公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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