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第六年有感:快樂為自己、寫部落格也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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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太多想法想要說,想要公開,那些不為人知的一面,那些該說、這些不該說,又是這麼複雜、又是那麼單純。我的稿子多到從未想像過,但是,我現在竟然可以若無其事地擠出悠閒來打這篇五四三。對,我今天的死期有兩篇文章,現在是凌晨四點半,我還沒有想要動工的意思,就跟學生年代臨時抱佛腳是一樣的感覺,考前背的永遠都會考出來,死期前得要交的稿子,拼命都可以擠得出來。如果部落格中的履歷表必須要填上一項「特殊才藝」,我想「趕稿子」應該是我的特殊才藝之一。

這個月,我幾乎都待在北部,一個接著一個的活動、試吃、老公的年度醫學會,我沒辦法一下子回台東、一下子回桃園,只好固定在北部等老公回來,我們現在又有點像是我兩三年前搬去台東前的生活模式。這些活動下來,尤其是在很多試吃的邀約中,我最常被問到的話題就是:「怎麼有辦法天天都寫部落格?」是,你沒看錯,這種我寫部落格寫了五六年,到現在還是有人會問的月經問題。

我的回答?很簡單。如果不是興趣支撐,這樣的習慣是非常難繼續的。不論是以前我還在教補習班或者有兼職工作時,或者現在沒有工作,做別人口中的「專職部落客」,這些跟有沒有薪水其實都沒有關係,如果沒有薪水就不寫,那就不會有BBS年代的艾瑪,也不會有WEBSITE年代的艾瑪,也不會有無名小站的艾瑪。這一切都只是興趣而已,從十年前,甚至更早以前就是如此了。

寫部落格為什麼?

大家竟然都已經忘記這個最簡單的問題,隨著寫部落格後能夠創造出來的「奇蹟」越來越多,這個最基本的問題卻被遺忘了!不就只是「紀錄」而已嗎?

寫部落格到底是為什麼?

Blog for yourself and share with your friends!  講了N百遍的口號,Blog for
yourself 是部落格十戒中最重要的一條,後面那段 and share with your friends
是我加上去的,很簡單啊!就是分享傳遞而已。分享你的經驗、傳遞你的經驗、快樂和幸福。

這是很簡單的一個問題。

我就是喜歡分享,不只是在部落格經濟起飛的年代如此,在更早之前的學生年代就是這樣了。我分享旅遊、分享自己自認為聰明的消費經驗談、分享準備結婚的點滴、分享美食、分享建造部落格的小技巧、分享原來在部落格上也可以賺錢的經驗,這些都是因為我喜歡把自己走過的路忠實地呈現給大家看。回到原來那一點,如果這些不是我喜歡的,不是我的興趣,我仍舊無法持續這樣做。

很多工作都很賺錢,但是如果你的工作跟你的興趣並沒有合而為一時,你的工作絕對不會快樂,而且做起來也不會甘願。而我非常幸運,我現在做的事情,跟我的興趣完全謀和!而且更有趣的是,我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之餘,竟然還能有收入,甚至可以把他當成是「一樣工作」來看待,天啊~
我真的幸運到家了!

可是這件事情真的只是「幸運」這兩個字嗎?其實也不然。其實,我的付出也不少,我花時間拍照、寫文章,花錢買相機、買電腦、花錢去旅行、吃東西,這些才讓我有題材可以寫出來分享,若沒有這些付出,今天也不可能是這個模樣。其實,我很勤勞,勤勞著分享和寫文章。

除了幸運之外,真的就只有勤勞這兩個字嗎?也不只。我覺得自己很踴躍嘗試,好奇心是讓我可以不斷發掘新天地的主要原因。部落格在台灣剛開始之初,我在網路上認識的朋友大多只有自己的個人網站,沒有人有部落格,我註冊無名部落格之後,發揮自己愛分享的個性,到處宣傳,到處拉大家進來玩部落格,這個嚐鮮(先)和勇於嘗試的精神就讓我在無名變成所謂「老骨頭」級的
user
,這個先來的因素也使得後來有很多的「地利之便」。這也是自己勇於嘗試所導致的結果,所以每次有人要討論關於「經營部落格」的話題時,我都只能回答他們:「我真的只是『開始得早一點,提早開跑』這樣而已!」這些跟我勇於嚐鮮的個性有關。

其實,我這樣洋洋灑灑寫這些,也是碎碎念,把自己的想法寫下來而已:為了自己的紀錄,為了跟大家分享我的想法。因為最近我常在MSN上接到有朋友問我:「我這樣寫好不好?會不會!@#!@$!@#!?」我都直接回答:「不必想這麼多吧?只要問自己一個問題『你這樣做,自己喜歡不喜歡?』如果沒有違法的情況下,你高興怎麼寫就怎麼寫,你管別人怎麼想?
忠於自己,對得起你自己就好。」如果自己喜歡這樣做,為什麼要考慮「不喜歡你這麼做的人」怎麼想?你管他的。

沒有人有權干涉你怎麼寫部落格,除非你自己限制自己!

不要忘記 blog for YOURSELF!

你不可能討好全世界,有人喜歡你就一定有人討厭你,想要討好全世界的下場就是全世界都背棄你。

最後,送給大家一瓶快樂處方精油,這瓶精油是今年九月我在
Club Med Bintan Island
民丹島的芳香療程課程中自己調出來的快樂精油
Happy Oil
。這張照片我拍完之後非常滿意,我還為了得到兩瓶快樂精油而去重複上了兩堂課!後來真的把這兩瓶油也帶回台灣了,上課的故事下次有機會跟大家一塊分享,而做成的明信片之前已經寄出五十張給網友,還有網友把收到的明信片墊在滑鼠墊中,回信給我說他很喜歡。我看到這樣的回信,比自己收到這樣的明信片還要高興!

分享的快樂是加倍的!我喜歡看到大家因為我的介紹而喜歡歐舒丹,因為我的介紹而喜歡詩蘭諾
、因為我的介紹而去日光旅行、出發去巴黎、或去住楓雅飯店,或者去某家餐廳用餐,或者只是很單純地喜歡這一張上面印有
Happy Oil 的 Club Med明信片… …

 

 

P.S.
這篇文章也是順便回應那些想要採訪我的媒體記者們,不要再費心想要接近我採訪我了。我不想要「針對某些事情」回應什麼,因為寫部落格是很自我的,沒有什麼國家大計、施政方針,我也只是一個人,這樣一個人的部落格真的沒什麼了不起的…
… 就放過我,別再來問我意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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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關於作者】艾瑪 | amarylliss

台灣第一位全職旅遊部落客受邀出國旅遊超過百次(受邀列表),1996年起於台大椰林BBS自助旅行版(Tour Abroad)發表旅遊心得並擔任版主,2000年起於明日報/ANYWAY旅遊網分享旅遊心得,2003年起任艾瑪隨處走走部落格格主至今,從無名小站至痞客邦,目前回歸個人部落格持續經營;更詳細網路書寫歷史請參考關於我聯繫、合作或邀約請聯繫:[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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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thoughts on “部落格第六年有感:快樂為自己、寫部落格也為自己”

  1. 艾瑪,看妳的部落格很長一段時間了
    一開始 是因為我自己也喜歡毆舒單 所以找到了妳寫的文章
    之後 就都會上來看看 妳分享了什麼
    我也ㄧ直覺的
    部落格 抒發自己的心情
    分享快樂
    紀錄生活的點點滴滴
    這是很快樂的事情
    很喜歡妳的文章
    真的 ^^

  2. 興趣能和工作結合真的很lucky^^
    希望明年我也能這樣
    我同意:
    部落格的精神就是分享!
    所以說,誰都能寫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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