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此篇文章每年五月都會聽到哀鴻遍野… 不但要繳房屋稅,還要繳所得稅!
中華民國萬萬稅大家都會喊,但我今年真的很不爽!尤其是賺沒多少錢還要被亂報稅金時,那種氣憤更是難以言喻。有一種行業很奇妙,花勞力、腦力賺錢會被人家說很污穢,那就是部落客。這兩天超紅的幾篇文章我都看了,大部分講得沒錯,但我要講的不是賺錢的正當性,而是隱藏在背後直到每年五月才會跳出來的稅務問題。
今天一早醒來之後就開始一直打電話詢問關於稅務的問題。我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人家說「稿費、演講鐘點等可以有18萬免稅」這件事情都沒有發生在我身上?仔細一看,哇靠~
我什麼時候變成領人「薪資」了啊?!不合理的有很多筆,每一筆我都得乖乖繳稅。但問題是要我繳我真的很不甘願,為什麼是這樣被凹啊?
去大學演講被列為「薪資」就算了,因為這算是非固定授課的專業人員所得;但去企業演講也被列為「執行業務」甚至還有些演講列為「薪資」我就很不爽。
還有一些大家也可能會碰到的例如博客來的AP制度,他們的所得也是列為「50薪資」格式,我打電話去請教了一下,他們回覆說因為博客來問了稅捐機關他們也不知道要怎麼列。我為了想要少繳一點稅,開始找合理節稅的方法,但是怎樣都沒有頭緒。唯一想到的就是:好吧~
博客來AP以後不要放了,真麻煩幾千塊錢收入還要再算回去,到底在賺什麼辛酸?還有部落格廣告的收益,這也是列為「執行業務9A」項目,都是必須繳稅的。幾個問題:
1) 究竟「部落格廣告」的收入算成「執行業務」合理不合理?我還找了資料看看要怎麼列舉成本,但後來發現好像要列舉超困難的,有人知道執行業務這一項要怎樣節稅嗎?
(因為我有一筆所得被列為9A 其他項目,結果全部都要繳稅!)2) 在部落格上所得到的稿費,要算是「非自行出版」還是「自行出版」?
碎碎念了一大堆,只是想說一年有18萬的演講、稿費免稅額,我好像都沒用到,領到的這些酬勞全部都要被凹成繳稅的項目,非常不平衡!非常不爽!但是又不知道要去那裡申訴。打電話到企業他們都說「來不及了」、「很麻煩」,所以我活該就要繳稅?很不爽啦~
唉~~~
抱怨雖抱怨,我還是去繳房屋稅和所得稅吧…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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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艾瑪 | amarylliss 台灣第一位全職旅遊部落客受邀出國旅遊超過百次(受邀列表),1996年起於台大椰林BBS自助旅行版(Tour Abroad)發表旅遊心得並擔任版主,2000年起於明日報/ANYWAY旅遊網分享旅遊心得,2003年起任艾瑪隨處走走部落格格主至今,從無名小站至痞客邦,目前回歸個人部落格持續經營;更詳細網路書寫歷史請參考關於我。聯繫、合作或邀約請聯繫:[email protected] |
從來沒想過這種收入也要繳稅…@@
我想問國稅局的人吧~~
如果他們都不知道該歸哪一類
那麼就不能隨便課稅呀~~
百姓又不是凱子~~
專門逃稅的官員不去查~~
老往小老百姓身上找錢~~
彌補的了國家桶的漏洞嗎
版主回覆:(05/19/2008 08:25:15 AM)
http://twitter.com/cwyuni/statuses/814734283
初次留言,是從朋友的網站連過來的。不過之前應該有來過…
你的問題我會耶!希望你還沒去報稅…
首先,請你先看看手上的扣繳憑單喔!第二行第三格有一欄『所得人、執業別代號、其他所得給付項目或外僑護照號碼』,請看看那個格子裡填寫的數字啥。
如果是『60』,那就恭喜艾瑪有救啦!
只要是所得屬於9B稿費或9A裡的60(9A還再細分成50多種小類別呢),都是『全年所得合計數18萬免稅』的喔!
如果不是『60』,也沒關係,只要不是『90』都還有救啦!你先去看那個小格子裡寫啥數字我再救你啦!
至於『部落格廣告』,如果你是個人而非公司,的確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而在部落格上所得到的稿費,應算是「非自行出版」。
等你回覆再幫你看看能不能省稅吧!
版主回覆:(05/20/2008 05:45:57 PM)
超級感謝你耶
你一定是讀會計系的呴…
我可不可以下次請你喝咖啡
然後你教我這些?:P
艾瑪姊
妳算很好了Orz
我去年在某公司只待過三個月
那三個月公司只願意付我試用薪水
(有人聽說過哪個公司的基層要調薪得基層自己上簽呈嗎~_~何況我到被通知資遣前才知道)
但是扣繳憑單來了才發現
公司跟政府機關報的我的薪資
竟然是全薪
我明明沒領到那麼多錢
卻要被扣所得稅
真的很嘔Orz
為什麼要一個失業的繳人這麼多稅ˊˋ
唉…
版主回覆:(05/20/2008 05:46:26 PM)
你這簡直是「本日最衰」耶~
頒獎給你啦!
再補充幾句話。
列『薪資』一定是錯誤的,正確科目應該為『勞務費』、『佣金』或者『廣告費』。對方開列『薪資』給你,相對的就應該要再多提撥6%的『勞工退休金』進你的勞保局專戶。你想會有哪個單位給你演講費還給你退休金的?當然沒有ㄚ,所以他們怎麼可以開『薪資』給你呢?
很多企業甚至是大網站的會計,其實對於『稅務』的概念不是很強,他們弄錯這幾個名目對公司帳是沒差,反正都是支出,但對你就有差了!所以建議你以後有這些收入產生時,可以當下馬上跟對方確認甚至是『要求』他們以『稿費』出帳。
當然可以要求ㄚ,你又不是要他們逃漏稅,只是請他們以正確科目出帳ㄚ!還有那種白目開『薪資』給你,就請他記得多撥6%退休金給你吧,不然你可以去國稅局告他呢!哈哈!
不過每年12/31以前要完成跟這些公司確認出帳科目的動作喔!因為依規定各公司必須於1/31前完成去年度所有扣繳憑單明細的申報,之後如果有誤要修改,國稅局會讓公司修改但也同時會對這家公司進行查核喔!所以沒有公司會讓你在這個時候改啦!
版主回覆:(05/20/2008 05:46:56 PM)
快留你的MAIL給我啊
我請你喝咖啡吃飯啦 呵呵…
這篇很有實用性耶~
而且se也已經有說可以怎麼處理了,
我要把這篇收錄在我的蒐藏裏面,
繳稅的時候超級有用的。
我知道執行業務所得的20%,
可以當做執行業務所必須的開支,
算是扣除額的一部份。
我們自己不是大企業有會計師會幫忙注意,
個人節稅這種東西還真是要從年頭開始就開始留意,
不然等到了隔年報稅的時候還真的是會吐血。
經se一說才知道原來有領薪資的話,
業主應該還要負擔一部份的勞退金,
也許這樣跟國稅局講他們可以接受,
不然不就等於國稅局默認企業做假帳嗎?
期待艾瑪回覆se之後的解答,
因為跟很多人都息息相關呢~
謝謝艾瑪的抱怨,又讓我多學了一個生活常識~
版主回覆:(05/20/2008 05:48:11 PM)
我最無法忍受的就是沒有什麼正確答案
只說「沒辦法 已經報出去了」這樣的藉口
不過還好網友都超強
請教他們就對了!
見到艾瑪的文章於我心有戚戚焉!雖然還不清楚那麼18萬的稿費免稅額包含哪些項目,但是前年幫一家購物網站寫商品推薦文案,本來說之前他們公司都是以稿費計算,但是前年我開始寫的那一年卻更改為薪資,對方聯絡的企畫還說沒辦法….公司規定的,唉…所以繳稅時就只能含淚了。希望艾瑪的稅務問題解決了!看到迴響的其他人都很有經驗呢,也算學到一課!
版主回覆:(05/20/2008 05:49:17 PM)
你這完全是「被婊」了嘛!
太過份了耶
害我覺得在寫文案時
「簽約項目」必須多一個「報稅種類」的約定~
你繳了稅陳水扁卸任後才有錢可領呀!
艾瑪你回答的很好!
我真的覺得你以後都應該在簽約書裡約定好『報稅種類』!我沒想到這個方法,不過這真的是可以約定的!
一般我們都只會載明酬勞是含稅多少或者未稅多少,不過所得類別的歸類卻會在日後跟我們的荷包產生非常重大的關係,所以~~簽進去簽進去!
版主回覆:(05/21/2008 05:00:59 PM)
對 簽進去就對了!
以後就這麼辦…
我也有加盟博客來吔!但年初收到它的扣繳憑單也覺得不可思議
,但因人單勢薄不知如何因應,我覺得大家應聯合起來一起留
言給博客來表達抗議的心聲!還有上面的格友叫我們看博客來
扣繳憑單的第二行第三格項目,結果我發現他們打的是稅單主人
的身份證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