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老公跟我不知道在填什麼資料,我看到他寫字的筆順跟我不一樣,我就問他:「你從小就這麼寫嗎?」他說:「要不然怎麼寫?」這讓我對大家寫同一個字卻可能有很多種不同的寫法很感興趣。當然會寫字就好,沒有人管你怎麼寫,說真的也沒有什麼「正確的筆順」,反正只要寫得出來、沒有寫錯就好了(要求真不嚴格)。
但是,有很多字是一輩子的「迷思」,其實人一輩子會帶很多迷思進棺材,一直到眼睛閉上的那一秒鐘,都還不知道原來自己的認知跟別人是不一樣的。有很多迷思是無傷大雅,但也有人把「追求真理」當成人生目標。
那就舉一個例子好了:
現在大家在網路上打字,根本不會知道自己是不是寫錯字,反正有注音輸入法、有自然輸入法,大家忘記中文字怎麼寫也沒關係,反正會念就打得出來。所以有些字像是上面這個「達」字,你用注音打很簡單「ㄉㄚ/」他就跑出來了,直到你用筆寫下來,才知道「喔~ 原來我一直都不知道土下面是一隻羊」,那裡有三橫。(好像在幫國小小朋友上課……@@)
這只是一個例子而已。是寫錯字的例子。而如果沒有人跟你說,也許你一輩子都不知道你寫錯,直到永遠… …這就是迷思。不過,這是沒有什麼關係的迷思就是了。
還有另一個問題我也很感興趣:筆順。
你是怎麼寫下面這兩個字的?
樂: | 你的答案? | 還是? | 或者? |
左ㄠ() 中白()右ㄠ() 下木() |
左ㄠ(1) 中白(2)右ㄠ(3) 下木(4) 1 > 2 > 3 > 4 |
左ㄠ( 4) 中白( 3)右ㄠ( 2) 下木( 1) 4 > 3> 2> 1 |
左ㄠ() 中白()右ㄠ() 下木() ? > ? > ? > ? |
那「興」字呢?
還有下面的「馬」?
___ > ___ > ___> ___> ___> ___>___
E > A > B > C > D > F >
G ???
補充版
其實寫這篇文章的緣由有兩個:
1) 半夜看彎彎的漫畫看到錯字,他錯這個字很多次了,不過大家都知道錯字是彎彎的特色,所以也沒有人在意。我只是剛好一時興起想要把這個字(達)寫下來,因為不管是以前教國小的學生寫字,或者在現實生活中看到有人寫這個字,真的都有人寫錯。
2) 那天老公寫「馬」這個字的筆順跟我不一樣,其實他寫的方法是我高中以前寫的方法,後來我才把他改成現在的寫法,也沒有什麼對錯,再次強調這篇文章不是在討論筆順對錯,只是很好奇世界大不同、筆順是不是也大家都不一樣,想來個調查,純粹是好玩而已。因為我知道這種東西爭破頭也沒有標準答案,即使是教育部的答案(他可以被視為標準吧?)也不見得大家都心服口服。因此只是調查,請大家放輕鬆看待。
現在來公布我寫的方法(不是標準答案喔):
高中前的寫法 |
高中後的寫法 |
之所以會有這種變異原因是:我高二到高三的國文老師寫字非常好看,所以我不知不覺就會模仿她,她的字體、筆順等等。所以我把寫了很多年的「馬」字筆順,改成跟高中國文老師一樣。
而樂跟興這兩個字,我原本也是按照「學校國小老師」的教法從左到右,從上到下,也就是(樂: ㄠ 白
ㄠ 木 )這樣的寫法,興字一樣從左到右。我相信有很多人都是這樣寫的,因為大方向就是「左到右,上到下」。
但是,一樣也是國小老師的爸爸有一天看我寫「快樂」「高興」發現我寫的筆順跟他不同,他就跟我講要先寫中間再寫旁邊(把字包起來)這樣會比較均勻,我慢慢改過來,也發現好像真的比較好看,於是採用爸爸的教法。這也沒什麼對或錯吧~只是習慣而已。
就在這篇文章被留言的如火如荼的時候,老公MSN來抗議了,因為我跟他說「馬」字要先寫「王」的部分,然後「ㄅ」,然後四點。他說我跟他講錯了,他找了教育部的筆順給我看:「馬」的筆順。
接著我仔細地把教育部頒發的筆順基本法則看了一遍,發現即使是我個人寫字的筆順,都會有變異。舉例來說:
「母」這個字,我寫的方式跟教育部訂的一樣:先寫外框 > 兩點 > 一橫。
但是,差不多結構的「丹」字,我就不是這麼寫了:先寫外框 > 一橫 > 一點。這就與教育部給的不同。(教育部頒發的寫法中我最不習慣的應該是「方」這個字,最後一筆是「撇」… …)
明明母跟丹兩個字,是差不多結構的字,為什麼我自己寫的方式都不一樣呢?要怎麼解釋呢?有什麼標準嗎?其實都沒有,只能說「習慣使然」。因為我習慣這麼寫,所以就是這個樣子。有什麼對錯嗎?沒有。
不只是中文這樣,英文也是。即使連「文法」都能被質疑,所以除非考試有某種標準答案存在,否則在現實生活的使用中,
“No standard answers, only different styles!”
沒有什麼標準答案,只有習慣的不同而已。
英文我也舉幾個例子好了:
(1) 所有格 ‘s 的使用
艾瑪的部落格
a) amarylliss’ blog
b) amarylliss’s blog
(2) 列舉時的 ,
使用方法
a) I saw a bird, a dog, and a cat.
b) I saw a bird, a dog and a cat.
依照「文法書」上面的說法總是有一個是對的,另一個是錯的。尤其在國一剛學英文時,這兩樣都是必考的重點。但是久而久之到現在,大家英文都用得很習慣了,這問題好像就不是很重要了。這與寫中文時的「筆順」問題是差不多的,沒有人會在意你的’s 到底用得怎樣,反正大家都知道什麼時候是第三人稱單數的 is/ was 什麼時候是所有格的 ‘s。也沒有人在意是不是多了一個逗點或者少了一個逗點。因為這只是 usage differences(使用上的差異) ,這只是 different styles (不同文字風格)而已啊~
至於我的用法:
艾瑪的部落格我只會用這樣的寫法 a) amarylliss’ blog
列舉的話 b) I saw a bird, a dog and a cat.
最後一個 and 前我不加逗點。
還是老話,沒有什麼對錯,只是使用習慣不同而已。
延伸閱讀:教育部的筆順基本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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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艾瑪 | amarylliss 台灣第一位全職旅遊部落客受邀出國旅遊超過百次(受邀列表),1996年起於台大椰林BBS自助旅行版(Tour Abroad)發表旅遊心得並擔任版主,2000年起於明日報/ANYWAY旅遊網分享旅遊心得,2003年起任艾瑪隨處走走部落格格主至今,從無名小站至痞客邦,目前回歸個人部落格持續經營;更詳細網路書寫歷史請參考關於我。聯繫、合作或邀約請聯繫:[email protected] |
用手寫…開玩笑的啦.
就我有印象的時候
小學老師是教我們
從左邊寫到右邊
從上面寫到下面
這是所有國字的寫法
書法也是這樣的.
所以答案就出來囉.
我都是這樣寫的:
樂。
中間的白→左邊的ㄠ→右邊的ㄠ→下方的木
興。
左邊的手→中間的同→右邊的手→下方的腳
馬。
A→E→B→C→D→F→G
不知道對不對….
最近教小學一年級的兒子寫國字,才發現很多標準字跟我們以前教的不一樣了,還得從頭學哩!
!<另外,1/3收到明信片,心情如春櫻綻放,謝謝!!>
疑,我和克萊兒的筆順相同耶~
我也不曉得醬子對不對……
但有時我覺得小學老師擔負的責任很重要,
因為我的筆順都是跟老師學的呀~
樂:白ㄠㄠ木
興:左邊的手,同,右邊的手,一,八
馬:ABCD(E+F,類似ㄅ)G
我記得興的「正確筆順」要先寫同,但是我先寫同會很醜@_@
樂:日→左→右→木
興:左→同→右→下
馬:A→E→B→C→D→F→G
幾年前才發現我一直寫錯一個字,就口天=吳
口底下我總是有突出去,那就不是天了,變成
『出頭天』了。:P
對了…艾瑪
"發表留言"跟"有人看了這篇文章後說:"
我這邊看擠在一起了
我的筆劃跟克萊兒…XD
我的筆劃和克萊兒一樣 ^_^
哈哈哈….沒想到好多人跟我一樣耶!
我記得從小就是這樣學的啊….
像是「與」我也是先寫左邊的手、中間的与、右邊的手、下面的腳,
可是看教育部那邊,我的筆順也是錯的….
還有啊!
像是「龍」的右邊,大家的寫法好像也都不一樣,
就連標點符號的用法也變得跟我們以前學的不同了….
我寫英文那兩個例子和艾瑪的一樣 ~ 可是覺得例子1的 amarylliss’s blog,就我學的好像是不正確的(?)
第2個例子就是習慣吧 ~
接觸孩子們的教育課程後,我才發現,字的筆劃和筆順,真的很重要。
而現在也有許多字,和我們常用常寫的,的確也有很大的不同哩。
像「你」,它的下面是「小」耶,沒有連起來的。而「貝」的下面兩隻腳,則是一邊連一邊沒連。「笑」上面竹部的兩個點是沒有相連的…
(這樣文字上的敘述似乎複雜了點吼)
不過也因為這樣,自己在生活中寫字時,反而卻更加的注意及留意了哩。
關於最後那個and的用法
兩者的語意是不同的喔!
第一個指的是,
你所看到的bird,dog,cat,
可能是分別看到的,或是三個一起看到的
可是第二個指的卻是,
你看見一隻bird,
還有和dog在一起的cat(或說成是和cat在一起的d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