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書] 一些部落格寫作的感想

三點事情報告

1 發表在蒟蒻閣一篇文章

[隨書] 一些部落格寫作的感想

2 好友請點這邊進去聽今天早上的廣播節
目@無名小站的相本

3
2007 台灣美食展(原中華美食展)部落客(Blogger)公民記者活動召集


1 第一件事看看什麼叫做「攝影」

http://www.sanbaldo.com/flickr/tops.php?rating=10

 

2 朋友來信的鼓勵

Serena@paris

艾瑪我看到這篇文了 http://mr6.cc/?p=902
讓我很感動我看到愈來愈多部落客患了大頭症,當這些大頭部落客拿你出來當例子的時候,我總是會說,艾瑪不一樣。

雖然我們不怎麼認識
,可是從字裡行間,一個人的個性顯而易見。艾瑪熱情、真誠,是這些大頭症患者比不上的,我期待有更多這樣子的文章出現,正對這類新聞有興趣當中
!

艾瑪要加油哦! 你的EQ 沒問題的。

我猜你應該喜歡做這類的事,熱於分享,收益是一回事,"成就感"我想才是支持這件事的最大力量,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是幸福的!

可是我問你一件事,你可以不回答
,大家喜歡艾瑪,是因為艾瑪真心推薦。你有曾經發文前猶豫過,文章是不是有廣告之虞,版的可信度可能會降低,而遲疑發文了呢?

 

3 我的回答

當然會猶豫,當然會困擾,人活在世界上就會有人情世故。當有朋友知道我的部落格有觀眾時,多多少少會來拜託,可是我不是每一個都會把他寫出來介紹,原因就
是並不想要自己家變成廣告平台,要真的自己心裡覺得好,也值得推薦給大家的,才會寫出來發表在自己的部落格平台上。至於部落格中露出的訊息到底是不是廣
告?界限在哪裡?我相信讀者自己有眼睛,自己有大腦,會判斷也會思考。

講得難聽一點,只要在比較多觀眾的平台中露出,不管背後有沒有利益,都已經是廣告了,只是廣告的性質是「公益廣告」還是「商業廣告」,完全看你怎麼去定義他。

不要忘記寫部落格的初衷,這也是我不斷提到的:

Blog for yourself and
share with your friends!

與大家共享這一小點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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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艾瑪 | amarylliss

台灣第一位全職旅遊部落客受邀出國旅遊超過百次(受邀列表),1996年起於台大椰林BBS自助旅行版(Tour Abroad)發表旅遊心得並擔任版主,2000年起於明日報/ANYWAY旅遊網分享旅遊心得,2003年起任艾瑪隨處走走部落格格主至今,從無名小站至痞客邦,目前回歸個人部落格持續經營;更詳細網路書寫歷史請參考關於我聯繫、合作或邀約請聯繫:[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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