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自用住宅申請期限 每年9/22

今天是 9/22。有什麼重要呢?嗯嗯,這是「申請自用住宅」每年的最後期限。

自己或者配偶沒有房子的,可以自動忽略這一篇文章。如果即將買房子或者已經有自己的房子的朋友,就一定要注意這個消息。其實去年我就想要寫這篇文章了,不過去年的這個時候剛好是我出發去曙光號的日子,趕得要命,所以沒有把這個重要消息發佈出來。

簡單說,這就是「地價稅優惠」的申請。

一般住宅的房屋稅率是地價稅率10/1000 (千分之十),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的標準,則稅金立刻打兩折變成 2/1000(千分之二)。五倍的價差,不想省的人肯定是大富翁。

申請非常簡單,只要帶著

  1.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全戶就是本人、配偶、小孩一整家人若在不同戶籍就要全都有戶口名簿影本)。
  2. 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3. 自用住宅申請書(在稅捐處可以領取)。

填好之後送件就完成申請。

但是要注意的是:配偶雙方申請自用住宅只能以「一處」為限。也就是假設今天我和TSUBASA各有一間房子的話,就只有一個地方可以申請自用住宅,聰明的一定知道申請房價高的就對了。但是也有其他辦法可以讓夫妻雙方的房子都申請自用住宅,那就是只要夫妻雙方有父母設籍在房屋所在地就可以兩處都申請。

有房子的你、你、你,還有你,應該都申請好了吧?今天是最後一天喔!如果今天之前沒有辦好,你又要被多收五倍的房屋稅喔!快點去申請吧。

 

寫這篇文章讓我想到「看得懂英文免費,看不懂五十。」的故事。那就是說,如果你的消息靈通一點,省錢都是應該的,如果你不注意這些消息,冤大頭花錢花得多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政府實在應該在這種期限到之前請鄰長或者里長廣播或發傳單,不然一堆人冤枉繳了一堆稅金都不自知哩!

喔,對了,我去申請的時候,遇到一位醫師友人,他的房子 85 年就買了,被多抽了十年 10/1000 的稅率,後來才去申請,他說:「我以為只要是自己住的,就是自用住宅了,沒想到還要申請!?」所以,大家一定要記得去申請喔。

 

(對不起大家,我應該昨天就先寫這篇文章的。)

 

31 thoughts on “[分享] 自用住宅申請期限 每年9/22”

  1. ★ Gina
    > 每年都要申請嗎?

    不用,只要申請過就可以了。

    ★ 屎粒
    我有點不太瞭解你的問題
    不過我又多加了兩個連結在文章中
    你可以問問看

    ★ To all
    今年來不及也沒關係
    一定要記得去申請
    因為申請過之後 明天會自動適用..

  2. 之前已申請核定,用途未變更者,可免再申請!
    可以參考http://www.nttb.gov.tw/pdfform/0401.pdf#search=%22%E8%8
    7%AA%E7%94%A8%E4%BD%8F%E5%AE%85%22

  3. 那我補充一下….
    何謂自用住宅勒…就是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用
    也就是除了可以用土地所有權人的名字去申請外…
    他的配偶跟直系親屬(包括父母與小孩)都可以申請喔..
    而辦竣戶籍登記就是你把你的戶籍遷入你要辦理的房屋裡喔
    當然最重要的是除了上面艾瑪說的要自己"主動"申請外
    還要你的房子沒有出租或是做店面使用
    當然現在的市政很方便了….再你填寫"地價稅"自用住宅申請書的同時
    你的"房屋稅"也會同時幫你變更喔…
    所以你家的一樓是當店面的而二樓以上是做住家的
    稅捐機關就會依營業或住家使用來分別計算你的房屋稅喔

  4. 另外提醒大家喔…
    像有些人的住家是獨棟的…
    一樓做店面使用…而騎樓勒…
    停摩托車或是給行人走路使用吧…
    這個騎樓可是可以申請"免稅"喔…..
    是免稅喔…也就是不用繳錢….
    而且也是要"主動"申請的喔….

  5. 如果房子是透過仲介購買的話,
    辦過過戶時,好心的仲介代書就會提醒屋主去辦自用住宅,
    我們家的房屋稅就從六千多變成一千多,
    真的差很多!

  6. 大姊,聽艾瑪媽說妳在戶政事務所引起不小騷動,就因為妳那白皙到不行的皮膚!呵呵,
    那是我到中壢和gaga聽見的第一趣事!

  7. 唉, 我這個阿呆, 去年就被課一次昂貴的房屋稅了,
    一直想著要去申請為自用住宅,
    卻遲遲沒有行動, 今天看到艾瑪的分享,
    才知道又過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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